云南民族大学函授生2023年下半年自考英语(二)报名通知

时间:2023-08-18 11:11 来源:博联教育 作者:博联教育 点击:

云南民族大学函授生2023年下半年自考英语(二)

报名通知

 

云南民族大学在读专升本、高起本函授生:

毕业时需要申请学位证的各专升本函授生,需要参加云南省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代码为00015的英语(二)并且及格,即“00015 英语(二)”。现将2023年下半年云南省自学考试报考简章转发给你们,报名、确认、考试、成绩查询等请学员自己关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通知并按通知按时参加考试,教学点不再通知。成绩出来时,请 “00015 英语(二)”考试及格的学员第一时间将成绩查询结果截图或扫描件发到博联教学点邮箱1950959749@qq.com或者发到博联教育的微信, 如未按时发送英语成绩导致学位证申请不了者,后果自负。发送成绩备注学校+姓名+专业。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8~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具体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使用教材、课程设置与学分详见附件1、2、3)。

二、报名时间

2023年8月31日9:00至9月7日17:00,考生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https://zk.ynzs.cn,下同)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期间若遇节假日,网上报名系统正常开放)。

温馨提示:

1. 请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注册及报名流程。

2.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3. 报名系统仅在报名期间开放。

 

三、报名流程及缴费说明

报名流程全部在网上完成,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若因特殊原因导致网上报名不成功,可自行联系各确认点进行人工认证(各确认点联系方式见附件4)。

(一)新考生报名流程

1.新考生注册。新考生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注册,根据提示完善个人资料。注册成功后,生成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使用准考证号和手机短信发送的初始密码登录系统。考生获得的准考证号可以重复使用,下次报名时可直接登录,不需要再次注册。每个考生最多只能注册三个准考证号。

2.登录成功后,须完成“待办事项”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3.报考课程。进入“我要报考”模块,根据提示选择本次考试需要报考的课程并完成缴费即为报考成功。

(二)老考生报名流程

1.参加过自学考试并拥有“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考生,请重新注册“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进行自考报名等相关操作,“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成绩毕业时可合并到“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下。

2. 2023年4月及以前注册并拥有“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3.老考生报名课程流程与“新考生报名流程”第3点“报考课程”相同。考生忘记准考证号或者忘记密码,可使用“忘记准考证号”或“忘记密码”功能,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三)报考加试课程流程说明

进入“选择报考课程”页面,选择加试课程对应的考试时间,点击“选择课程”。进入“选择课程”页面,点击“我要报考加试课程”即可。

(四)考试地点选择

请考生选择户籍地或常驻地(工作、生活、学校所在地)报考。本次考试在全省16个州市安排考点,考试地点由考生选择的报名确认点所在州市统一安排。

(五)根据云发改收费〔2006〕98号文批复,课程报考费为32元/门。考生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所有信息是否正确。若报考错误且已缴费成功,不可再更改和退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打印准考证

2023年10月23日9:00起,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进入“我要报考”页面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2020年前的塑封准考证不再使用。

六、考试

(一)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年开考两次,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每次考试时间为2天,每天考2场,每场考试同一考试时间段只可以选报一门课程,因此,每次考试每名考生最多可以报考四门课程。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六十分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

(二)应考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纸质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纪违法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查处。

(三)考试时,如有需要携带作图工具和计算器等特殊说明的科目,省招生考试院将于考前在招考频道公布,不准使用具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考生进入考场考试时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视同作弊。

七、查询成绩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公告查询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人报名所在确认点(各州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各确认点统一登记后,由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报省招生考试院进行统一查分(各确认点联系方式见附件4)。不接受个人查分。 

 

 

点击查看:2023年10月云南省第90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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