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教育厅新乡学院普通专升本推荐选拔安排意见

时间:2013-03-20 10:19 来源:未知 作者:博联教育 点击:

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和《新乡学院推荐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13年“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推荐比例

  1、根据教育厅确定的推荐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

  2、各专业的推荐比例不能突破且专业之间不能互调。

  二、推荐办法及要求

  根据省文件精神,结合《新乡学院推荐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修订)》(详见招生办公室网站),请各院系认真做好今年“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

  1、请各院系成立“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我校《暂行办法(修订)》及本院系实际情况制定“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具体实施细则,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细则于3月20日上午11点前报招办。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细则在院系公布。

  2、推荐选拔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进行综合测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由教务处审核把关;学生在校期间的德行表现、荣誉奖励、是否受过纪律处分、综合测评由学生处审核把关。

  3、推荐选拔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和要求做好推荐选拔工作,推荐名单要张榜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推荐选拔质量。监督电话:3683523。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上报材料

  ①《2013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推荐表》(推荐表经学生本人校对准确无误后签字并按汇总表顺序排列)。本表供校对用,不用贴照片。

  ②《2013年河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推荐考生名单汇总表》一份(按照本院系报考相同本科专业的顺序编排)和数据信息盘。(汇总表由学生处审核盖章)

  ③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单。(成绩单由教务处审核盖章)

  ④转学或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转学证明及转专业名单原件由教务处提供)

  ⑤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必须与教育部学籍注册上信息一致,否则取消推荐资格。

  ⑥预推荐学生必须准备2张近期免冠二寸彩照(推荐表需贴两张)。

  2、时间安排

  请各院系务必于3月22日下午3点前将所有推荐材料及信息盘报招生办公室(A-09号楼一楼),逾期不再受理。

  第一次校对时间:3月23日上午8点各院系到招办领取推荐表,通知学生校对。3月23日下午3点前将有错误的统一交到招办。

  第二次校对时间:3月24日上午8点各院系到招办领取推荐表,通知学生签字确认,有误到招办修改,无误的贴上照片。务必于3月24日下午3点前将签字确认的推荐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按顺序排好交到招办。

  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院系一定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准时上报材料!

  四、有关事项说明

  1、请各院系在河南省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hasi.haedu.gov.cn)的“公告栏”内下载信息采集系统。

  2、专科专业对应两个以上本科专业的,只能选择一个本科专业报考,同时,推荐表上所报专业必须与以后“专升本”报名表、志愿表上的专业一致,否则视同放弃报考,取消推荐资格。

  3、为确保录取比例,两个以上接收学校都有的相同专业,各院系在推荐时,应将本专业的推荐名额平均分配到这些推荐学校,由推荐学生按名次依次填报志愿,做好志愿填报平衡工作。

  4、“3+2”学生请按所学专业的相近专业填报。

  5、信息采集需输入当年高考考生号,普通学生以当年录取审批表为准;“3+2”学生以教育部注册学籍平台上的考生号为准(各院系可统一去教务处查询)。

  6、预推荐“专升本”学生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有效正式身份证。

  7、预推荐“专升本”学生信息的采集。

  请各院系按照系统文件使用说明,输入学生信息,报名顺序号第9——12位按照本院系推荐人数中报考相同本科专业顺序连续编排(本科专业和专科专业前面的专业代号必须一致),报考同一本科专业的学生必须编排在一起。请各院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院系预推荐“专升本”学生信息采集工作,请各院系认真校对学生信息,保证信息准确无误,然后把导出的DBF数据文件重新命名后(以本院系名称命名)于3月22日下午3点前上报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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